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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 落实全国大法官研讨班精神系列评论③
上工治未病。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举措;是细化抓好《意见》部署落实落地,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意见》专门部署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既是对法院促推源头预防、多元解纷提出具体要求,也是对党委领导下各方协调联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明确工作责任,是对审判工作的有力支持。我们要把准职责定位,突出重点任务,有力推动落实。
推动落实“抓前端、治未病”,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要协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协同才能形成强大的合力,中央政法委部署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以来,全国法院全力支持、参与,有力助推完成阶段性建设目标。各级法院还要在支持解纷力量发展、推进解纷资源整合、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上担当尽责;在助力综治中心机制完善上担当尽责;在助力矛盾纠纷预防治理上担当尽责。
推动落实“抓前端、治未病”,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要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一头连着行政机关,一头连着人民群众,做实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心,尤其需要加强执法司法协作,合力落实“抓前端、治未病”。要针对行政争议多发高发领域存在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用好“3+N”工作机制,共商源头预防化解举措。要强化协同履职,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更加重视把行政复议、司法裁判标准传导至行政执法环节。要发挥好“3+N”工作机制作为党领导下、自上而下机制创新的独特优势,在党委领导下更加有力务实推进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注重自上而下抓好九分落实,尤其是抓好系列会议纪要成果的落实。
推动落实“抓前端、治未病”,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要统筹做好立案诉服和涉诉信访工作。坚持立案登记制不动摇,一体推进依法立案、先行调解、诉讼服务和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把《意见》要求落实落细,把为民服务做深做实。一是要继续坚持应立必立、能调尽调,加强“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二是要推广示范文本应用,把示范文本推广应用与综治中心、先行调解、庭审裁判等工作深度融合;依托科技赋能打通应用堵点,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示范文本好用、管用。三是要深化做好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发挥各级法院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压实院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的责任;做深做实信访听证工作,把应听尽听、规范听证落到实处,推动矛盾实质化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对公平正义的感受,我们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全国大法官研讨班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切实前移解纷关口,将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抓深、抓实、抓出更大成效,促进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来源:人民法院报·1版
人民法院报评论员:王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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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李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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