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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出三个导向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7-25 10:19:57   浏览次数:3  发布人:15e3****  IP:124.223.189***  评论:0
    导读

    突出三个导向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 落实全国大法官研讨班精神系列评论④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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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出三个导向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 落实全国大法官研讨班精神系列评论④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意见》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再作系统部署,为人民法院破解“深水区”难题新题指明方向、提供遵循。各级法院要坚决扛起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政治责任,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紧紧围绕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进一步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

    突出三个导向,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重在加强统筹谋划。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作出宏观部署,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意见、审判工作意见作了系统部署。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一体融合落实,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具体安排。最高人民法院与各高级人民法院肩负着改革统筹谋划的责任,必须全面对标党中央、中央政法委的改革部署,对本地区、本条线的改革任务进行深入剖析,明确不同改革任务的性质与推进路径,对改革进展有一本清清楚楚的“账”。近期,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各高级人民法院应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对本地区落实改革部署作出统筹安排,既不盲目冒进,也不消极等待,依法依规、积极主动地推进改革。

    突出三个导向,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重在持续深化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从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持久战”。绝大多数改革任务都是党中央早有部署且持续推进的,必须在落实中深化、在深化中完善发展。要加强对各项改革成效的科学评估,及时发现制度机制、工作落实等方面存在的不足,针对性加以完善,不断做实兴利除弊。要压实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把评案与考人结合起来、把考评院庭长与考评法官结合起来、把激励与惩戒结合起来,完善改革整体推进工作机制。要坚持确有需要、规范设置、重在高质效运行的原则,规范专门法院设置。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布局和作用,与时俱进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做深新时代“枫桥经验”。要深化探索专业化审判领域“三审合一”改革,全面推进交叉执行,探索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审执分离,把执行体制改革目标落到实处。

    突出三个导向,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重在强化支撑保障。《意见》明确部署建设统一办案办公系统,实现全国法院在“一张网”、一个平台办案办公。这是科技赋能审判执行、审判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程。要进一步深化对统一办案办公系统“统一性”的认识,不能在“一张网”之外搞“体外循环”。要用好“一张网”“一地创新、全国共享”的功能,以数字法院迭代升级支撑深化改革、保障提质增效。要发挥已上线法院的“传帮带”作用,在确保质量、安全前提下,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一张网”建设。要提高政治站位,着眼长远发展,把优秀人才选好、留住、管好、用好,最大限度发挥司法人力资源潜能,上下协同打造专家型审判人才队伍。

    司法实践常变常新,制度完善永无止境,司法改革永不停歇。人民法院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不断深化对《意见》的学习理解,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大法官研讨班精神,切实增强改革主动性和责任感,因地制宜研究推出细化改革举措,有序开展探索创新,在实践中探索规律、总结经验、改进提升,不断推动改革走深走实,在以高质量司法审判工作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创造新的辉煌!

    来源:人民法院报·1版

    人民法院报评论员:刘洁

    见习编辑:贺晴 | 联系电话:(010)67550939 | 电子邮箱:fyxw@rmfyb.cn

    新媒体编辑:李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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