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质效,推动各地交流互鉴,在“六一”国际儿童节之际,团中央权益部总结各级共青团组织、各地维护青少年权益岗、“青心护航”法治辅导员队伍、12355青少年服务台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范青少年欺凌、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提炼出11个典型案例,其中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上榜。
案例一: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知心姐姐”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以“知心姐姐”品牌为枢纽,推动形成家校社协同保护体系,守护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一是赋能家长教育能力。在全国建立500余所“知心家庭学校”,配套《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课程及身心安全、法律保护等亲子教育资源。搭建“知心家庭”线上直播平台,年均开展200余场家庭教育讲座和直播答疑,覆盖130余万家长。研发“父母学习计划”课程资源包,通过情景剧、工作坊传授亲子相处技巧;开发100余套“家庭教育先行者”课程,揭示教育盲区与科学教育策略。二是筑牢校园心理防线。成立巡回报告团,在全国300多个城市举办3万余场讲座,覆盖青少年及家长教师超1000万人。设立“知心智囊团”,开展“心理嘉年华”等活动,为1000余所学校提供团体心理辅导方案。参与“希望之桥”等项目培训乡村教师超5万人次,提升教师危机干预能力。三是凝聚社会保护合力。开发“我的身体报警器”等安全课程,通过标准化教案课件赋能志愿者服务。在“全国少工委”等政务公众号开通“知心姐姐信箱”,更新500余篇推文,平均阅读量10万+。
案例二:团北京市委打造“阳光驻希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项目
团北京市委主动承担违法行为和被侵害的未成年人的训诫、帮教、矫治、救助等工作,指导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等专业社工机构打造“阳光驻希望”项目,对特殊未成年人群体提供必要的司法保护。 一是深化机构建设。 指导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工作,并整合全市9家专业机构建立司法保护社会服务工作联盟,形成协同联动体系与统一调度机制。 二是建强项目品牌。 推动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衔接,与市公安局实施“阳光驻希望”项目,累计为1200余名未成年人提供9000余人次服务。联合公安、民政等部门印发《未成年人训诫帮教救助工作规范》等制度文件,完善多部门联动司法保护体系。 三是做好持续跟踪。 通过跟踪训诫帮教救助服务对象总结形成《北京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服务工作蓝皮书》,为青少年权益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案例三:团深圳市宝安区委建设青少年家门口的“阳光安心”权益保护驿站
团宝安区委深入实施“阳光安心行动”,以“四个一”工作模式,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青少年服务中心。一是打造“点线面”融合阵地。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阳光成长”服务中心,开发心理健康态势分析系统。通过1个中心、16个驿站、38个社康中心、124个工作室形成服务网络,累计服务青少年近万人次。二是形成全链条服务专线。开通29912355“阳光成长”青少年综合服务专线,开展“阳光讲堂”等品牌活动。联合区融媒体开办心理电台专栏,打造从“耳畔”到“指尖”的全方位服务。三是培育专业化队伍。发起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委员会,举办青少年阳光安心行动论坛、开展轮训项目,建立起600余人志愿者库,累计培训5000余人次。四是建立联动机制。联合政法委等部门成立领导小组,与法院等单位共同建立个案响应机制,与医院建立青少年高危个案“绿色通道”,与清华大学等高校和科研平台共同进行青少年网络行为研究。
案例四:团海南省委构建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体系
团海南省委通过健全联动机制、扩大阵地覆盖、整合服务力量,构建起覆盖全省、高效管用的青少年综合服务体系。一是健全联动机制。联合政法委等7部门印发实施方案,推动12355与12345热线建立转介机制,实现诉求“派单”处置;与110警务热线建立“一键转接、三方通话”,联动公安精准定位高危个案。二是扩大阵地覆盖。省级12355热线提供全天候服务,建立智能化呼叫中心联通全国导控平台,指导19个市县建立线下分站,联动480个“护苗驿站”延伸基层触角,构建起四级服务网络。三是整合服务力量。建立省、市两级咨询师人才库,组建心理法律顾问团和心理健康宣讲团,选拔1968名律师担任“法治辅导员”并兼职12355法律咨询师。
案例五:团合肥市委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效能
团合肥市委坚持系统思维,全流程重塑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重要环节。 一是升级服务阵地。 整合省市资源建成安徽(合肥)12355青少年服务台,具备热线接听、数据智能分析等功能,实现需求闭环管理。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 将预防犯罪纳入重点工作清单,建立“周调度、月分析、季总结”机制,聚焦心理法律核心职能开展线上线下服务。构建“筛查—干预—跟踪”全链条机制,动态监测高风险群体。 三是建强专业队伍。 规范建设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协会,吸纳法律心理专家提升专业性;优化社会观护团人员结构,重点吸收司法社工人才;推进基层法治辅导员队伍建设,构建“司法+社会”协同干预模式。 四是深化协同联动。 建立定期联席会沟通和协同处置闭环机制,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组建专班,围绕心理健康、校园欺凌等开展联合治理。
案例六:团柳州市委构建全链条社会支持体系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团柳州市委联合党政职能部门及社会有关力量,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系统化统筹。联合政法委等14部门印发规范性文件,设立预防犯罪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建立“一门受理,分工负责”机制。二是高标准推进。同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签订框架协议,打造“警务+检察+审判+矫正”全链条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三是特色化突破。组建专业社工队伍及志愿者队伍,形成“司法干警+团干部+社工+志愿者”的个案工作模式,帮助518名观护对象回归社会。设立12个观护基地帮扶492名涉案青少年复学就业,年均整合资金210余万元服务困境青少年7100余人次。
案例七:团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委创新构建“司法审判+团青护航”协同机制
团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委联合法院、检察院等职能部门,聚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重点领域,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前置介入强机制。组建“团干部+法官+社工+五老”的“1+3”法治辅导员队伍,在案件受理初期即启动“家庭、学校、社区三必访”机制,通过标准化评估形成32份“青春档案”。创新实施“三阶段谈话法”累计开展个性化帮教谈话27次,转化临界少年3人。二是多维联动筑防线。以法治辅导员为核心,联动学校、社区、家庭三方主体,引入其他专业力量建立“1+3+X”帮教机制。针对个案制定含法治教育、技能培训等7类42项服务的“成长守护方案”。成立“青春护航”工作室提供就业帮扶,对接23家企业提供87个见习岗,助力11名青少年稳定就业。三是延伸服务提质效。建立判后“五个一”跟踪制度,进一步落实“向阳花开”回归计划。联合职业院校开设汽修、计算机等技能班,帮助7名青少年入校学习技能。创新“家长法治学校”模式,开展“依法带娃”课程培训7场。选派团干部担任青春监护人,对监护缺失家庭建立“临时家长”制度,补位监护17例,修复亲子关系29对。
案例八: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积极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多方联动格局
榆树市人民法院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政策,打造“1+2+X”工作方法,积极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多方联动“新格局”。一是秉持双“1”核心理念。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最大程度发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原则。2023年以来,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664件,在18起校园欺凌案中同步引入心理干预和家庭教育指导,对43名未成年当事人判后回访,联合民政为8名困境儿童发放救助金20万元。二是构建“2”维协同网络。横向联动公检机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出全市首个《从业禁止令》;纵向联合教育、民政等单位加强教育感化,落实档案封存制度减轻未成年人心理负担。三是开展“X”项配套做法。牵头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并联合印发《涉案未成年人社会保障联动机制实施意见》。开展“红领巾小法庭”“小法官集训营”等活动,组织700余名学生进法院参访,线上发布普法内容阅读量超10万次。
案例九: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检察院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邯山区检察院从机制建设、普法教育、依法办案等方面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 一是构建“1+N”协同机制。 联合网信、公安等10余家单位成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联盟”,共享涉未网络犯罪数据及高危平台信息。对130个“琢玉”护未站开展“三位一体”培训,向学生推出“网络安全技能包”“隐私设置指南”,开发家长监护能力测评小程序,传授家长网络监护技能,培训教师识别网络沉迷早期信号。 二是建立“全网域”普法矩阵。 五年来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讲600余场,公众号刊载65期“罗丽说”未检故事,制作50余个原创微视频。开设“琢玉+N”直播课堂29场,普及防欺凌等知识惠及30万人,利用公交站屏、警务屏投放500余个普法内容,在28辆校车同步投放42个普法微视频。 三是以案促改堵漏洞。 办案中同步审查平台合规性,五年移送行政处罚线索28条,关停违规网站19个。对涉轻微犯罪未成年人推行“社会调查+观护基地+家庭教育令”分级处理,对19人附条件不起诉,联合社工开展9期“网络素养特训营”,复犯率为0。联合教体局排查学生银行账户异常,针对违规办卡向通信运营商制发检察建议,对于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因监护不力或家庭教育失职,导致未成年人受到不法侵害或涉嫌网络犯罪,发送督促监护令31份。
案例十: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江苏省泰州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打造“315”青少年关爱矩阵
泰州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以“与警童行”工作站为阵地,打造“315”青少年关爱矩阵。 一是“三”方联动守校园。 选派5名民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定期参与“国旗下讲话”等法治宣传活动。依托“少年警校”开设法治理论、爱国主义第二课堂。组建家长义工服务队站好“护学岗”,协助预防校园霸凌。 二是织密保护“一”张网。 构建派出所、街道、社区三方权益维护网络,成立公安、司法、社区“三包一”小组,争取纾困资金,建立“一对N”帮扶机制,缓解困境学生经济压力。开展模拟小法庭提供行为矫正,联合团委、社区开办“四点半”课堂。创新实施“四个一”关爱工作法,对困境学生每周辅导作业1次,每月拍视频发给父母1次,每季组织进警营活动1次,每年组织郊游1次。 三是“五老”共护成长路。 吸纳113名老干部、老战士等“五老”人员组建义工队,年均提供法律咨询等答疑服务百余次,累计化解涉青少年矛盾纠纷180余起。
案例十一: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司法局为涉罪未成年人点亮“希望之光”
长春市二道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入手,探索有利于涉罪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治新模式。 一是实现矫治立体化。 制定《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护人敦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年龄、心理特点等量身打造个性化矫正方案,联合团委组织心理咨询师全面测评辅导,对心理波动者及时干预追踪。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道德规范与法治教育,通过“沉浸式”活动引导树立正确三观,近三年30余人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接受专业心理辅导。 二是筑牢再犯罪防线。 组织律师、监狱民警通过法治讲堂、以案释法普及法律知识。联合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禁毒专题教育。组织矫正对象观看防电诈短剧增强对犯罪“话术”防范意识,避免被利用再犯罪。 三是构建工作新格局。 组建由职能部门、律师、心理咨询师、社工、志愿者等参与的矫治帮扶团队,提供全方位教育帮扶。近三年,14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度过缓刑考验期依法解除矫正,成功回归社会,涉罪转化率达100%。
来源:微信公众号“益小青”
编辑:孟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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