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型检察官的成长密码
——记湖北省襄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黄万成
黄万成(左)为新入职检察干警讲解调研文章写作规范。
人物档案
黄万成,男,汉族,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湖北省襄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曾获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湖北省第四批检察业务专家等荣誉,发表调研文章50余篇,4次获得全国刑事执行检察重点研究课题一等奖。
浓眉如墨,鼻梁高挺,一米八的个子——谁能想到,黄万成“硬汉检察官”的外表下,藏着一颗洞幽烛微的匠心。
从“减假暂”案件审查到监狱巡回检察,这位高个子检察官总能俯身洞察执法司法细节,将刑事执行检察中的盲点堵点转化为一篇篇鞭辟入里的调研报告,用缜密的思维和创新的视角,为检察监督注入精准的“调研智慧”。
于寻常处发现不寻常
2009年,黄万成考入湖北省襄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在城郊地区检察院派驻襄南监狱检察室工作。
派驻检察工作很固定:审查减刑假释材料、处理罪犯申诉、监督监管活动,日复一日地重复着相似的流程。空闲时间,黄万成就坐在办公桌前,研读报刊和书籍。渐渐地,他开始注意到一些被大多数人忽略的细节。
一天,黄万成盯着桌上那摞刚审查完的减刑资料,一个疑问在心头浮现:为什么减刑审查不包括罪犯的罚金刑履行情况呢?
这个疑问,像一粒种子在他心中生根发芽。之后,黄万成开始有意识地分析监狱提请的减刑案件,并着手查找相关法律及文章。他发现,当时减刑假释一般不考虑财产性判项的执行情况,且尚无法规明确财产性判项执行与减刑之间的关联,学界也鲜有讨论。但在日常检察中,不少服刑人员在狱内消费水平不低,却对财产性判项执行消极对待。
没有现成的参考文献,他就从基础法理入手;缺乏统计数据,他就自己建立数据库。最终,黄万成调查发现,被减刑、假释服刑罪犯中已缴纳罚金比例不到30%。这个数字令他震惊,也坚定了他要进一步探索这个问题的决心。
经过三个月的资料收集和思考,黄万成完成了一篇调研文章——《罚金刑的执行情况应作为减刑假释参考因素》。没过多久,黄万成发现的问题也被司法解释所关注——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将财产性判项执行情况作为减刑、假释的参考因素。
自此,黄万成养成了“带着问题工作”的习惯,在审查案卷时多问一个为什么,与服刑人员谈话时多听一分弦外之音。孤寂的派驻检察室,反而成了他静心思考的最佳场所,看似重复的工作,实则处处暗藏值得探究的课题。
从问题中深挖出课题
2016年初春的一个清晨,黄万成来到办公室,桌上摆放着当天需要办理的减刑案件材料,其中就包括服刑人员彭某的减刑案卷。他翻开案卷,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决定》要求,以办案的严谨标准逐项审查每一份证明材料。
当审查到彭某同监舍两名罪犯的证明材料时,黄万成突然停住了:“这不对劲!”职业敏感性让他立即察觉到异常——两份材料的落款字迹惊人地相似。按照“案件化”监督要求,黄万成当即展开调查,最终证实罪犯彭某自行收集证据,取证主体非法,且罪犯张某、杨某的证明材料、署名均系彭某自行书写,系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随后,检察机关向监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监狱重新调取认罪悔罪表现的证明材料。
此后,黄万成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思考。他的脑海中逐渐形成三个关键问题:“为什么会出现代写证明的行为?”“现行的取证程序存在哪些漏洞?”“如何才能构建科学完善的证据审查标准?”
接下来的半年,黄万成开始艰苦的课题攻关。最终,他归纳总结出罪犯思想改造、劳动改造、监管改造等各项证据材料的审查要点,列举了易发问题以及证据补强的方法,形成系列调研报告《减刑假释案件检察监督的层次性及其实现》《减刑假释案件证据规则研究》,获得全国刑事执行检察重点调研课题一等奖。
与此同时,调研成果也形成了辐射效应。当年,城郊地区检察院检察官围绕证据审查发出数件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为监狱案卷做了一次全面“体检”。
2021年,按照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要求,对“减假暂”案件开展倒查。在一次工作交流会上,一名监狱负责人翻阅着整齐的案卷材料,不禁感慨:“多亏检察机关这些年来的严格监督,我们的卷宗才能如此规范。”他指着服刑人员亲笔签名并按捺指纹的证明材料说,“这些细节要求,当初觉得是小题大做,现在才明白是防患于未然。”
将实务经验上升为办案规范
2018年,城郊地区检察院作为巡回检察改革第一批试点单位,开始了大胆而审慎的探索实践。黄万成作为骨干力量先后25次参与巡回检察,还多次被借调到最高检参加巡回检察督导。
每一次巡回检察,黄万成都要求自己以法律制度规范、司法治理模式的视角开展思考和研究。他围绕巡回检察与派驻检察融合发展的路径、巡回检察追责问责和容错机制等重点难点问题,撰写了案例和文章10余篇,1篇论文获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刑事执行检察专业委员会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2021年,在参与最高检巡回督导时,黄万成发现一个现象:不同监狱对同类问题的处理标准各不相同。他认为有必要建立统一规范,便着手比较分析各地做法,最终提炼出重点人员、岗位、环节“三必查”工作法。
“个案经验就像珍珠,需要用制度之线串成项链。”这是黄万成经常说的一句话。2022年,最高检抽调黄万成参与起草《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手册》,他将多年积累的“三必查”工作法、证据审查标准等实务经验,转化为规范化流程,其中超过半数建议被采纳进最终版本。
同时,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业务系列教材之《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完整收录了由黄万成主笔的城郊地区检察院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的衔接案例。
2025年初,最高检发出刑事执行检察相关问题调研的工作提示,要求在一个月内完稿。黄万成胸有成竹地接下了其中一个课题,并提前交稿。而这篇看似“速成”的调研报告,黄万成已“孵化”了整整三年。
在他的电脑里,有一个名为“监督边界研究”的文档,记录着2022年以来的思考片段:办案中的困惑,与同行交流的心得,还有大量的案例素材……
从第一篇调研文章到入选全国检察业务教材,黄万成用十余年的时间,走出了一条从实践到理论再到指导实践的完整闭环。
如今,黄万成深耕调研工作的同时,还主动当起“引路人”,通过案例研讨、课题共研的方式,手把手教授新入职干警掌握调研方法,让年轻一代体悟到调查研究对提升检察监督质效的重要价值。
(来源:检察日报·检察新闻版 作者:戴小巍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