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9日,新疆乌鲁木齐。晚20:50分许,在一个十字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在相交方向上直行信号灯变红但左转信号为绿灯时,无视人行横道信号灯为红灯,毫无顾忌地驶上斑马线准备过马路。
与此同时,其左侧的左转车道上,一辆小汽车眼见左转信号即将转红,便开始加速,但最终在红灯亮起时才过停止线。
双方就这样在斑马线上狠撞在一起。
骑车人瞬间被撞飞,在空中旋转了两圈后不偏不倚地砸破小汽车后挡风玻璃,摔进了后座上。事故造成两车受损,万幸骑车人戴了头盔,头部受到保护,仅造成股骨骨折,无生命危险。
经调查,小汽车闯红灯、超速行驶,负事故主要责任;骑车人闯红灯、驾驶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上未下车推行,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
红灯亮起,禁止通行。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行人,这都是铁律,必须遵守!
抢“灯头”“灯尾”极易导致交通事故。机动车行经路口,应当提高警惕谨慎行驶,若绿灯即将结束或黄灯亮起,应当提前减速,停车等下一个绿灯,千万不要为了抢这两三秒而加速冲路口。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人行横道是行人步行通道,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人行横道上通行,应当下车推行。
骑乘电动自行车,务必规范佩戴头盔。守法+头盔,才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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