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市民杨女士出门遛狗时
在某小区附近野地
发现几株叶片边缘有尖锐锯齿、
呈掌状丛生的植物
其特征与社区禁毒宣传栏中的大麻
高度相似
她立即拨打110报警:
“某小区附近发现疑似野生大麻!”
利通区板桥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
在野草丛生、树冠遮掩的环境中
对照电子图鉴核查
确认18株植物均为毒品原植物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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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大队随后到场
用铁锹将植株连根拔除并依法销毁
及时消除隐患
杨女士事后回忆
3月禁毒专干入户宣传时
讲过毒品原植物特征
社区宣传栏也有科普
发现异常就该立刻报告
这一行动彰显了市民
对禁毒知识的掌握与社会责任感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非法种植大麻等毒品原植物
均属违法行为
一律依法铲除
情节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若发现叶片边缘有锯齿、呈掌状复叶的疑似植株,可立即拨打110举报。
【来源:宁夏禁毒】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您: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